黄光苗董事长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的提案

2013-03-12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光苗今日建议,针对部分“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的情况,可以制定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制度。

  黄光苗认为,可以通过地方民政部门和基层居民自治组织,要求夫妇双方都外出打工前履行临时监护人聘请手续,填写统一表格,录制到电脑,聘请能对留守儿童学习和思想品德成长起监护作用的年富力强的亲属、朋友、邻居、社会人士为临时监护人,并确定法定监护人和临时监护人的双方责任。在操作上,他建议,司法和教育部门以及关工委要积极配合,明确职责,发挥优势,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相关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临时监护人”政策法规乃至操作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相关的法规,用以依法规范和探索这一工作。(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叶志卫 杨丽萍 孟迷北京3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