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部分片区房价涨40% 上调普宅价格标准保护刚需

2015-09-30

       在经历了房价的快速上涨后,深圳许多普通住宅因总价飙升而被“豪宅”化,必须按照豪宅标准缴纳契税。鉴于此,深圳将于10月1日开始执行新版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官网获悉,《关于深圳市2015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告》(下称《通告》)已于9月25日正式公布,相比此前的旧版标准,全市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将平均上调28%,从而扩大享受普通住房税收优惠的政策范围。

       根据《通告》,新标准将按十个区来划分,每个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价格标准为:罗湖区每套总价390万元及以下;福田区每套总价470万元及以下;南山区每套总价490万元及以下;盐田区每套总价330万元及以下;宝安区每套总价360万元及以下;龙华新区每套总价320万元及以下;龙岗区每套总价280万元及以下;光明新区每套总价250万元及以下;坪山新区每套总价200万元及以下;大鹏新区每套总价230万元及以下。

       只要实际成交价低于上述标准,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就可视为普通住房,享受营业税、契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这是时隔两年后,深圳对普通住房价格标准首次做出调整。

       上一次的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宅价格标准是从2013年9月1日开始执行,当时规定福田区、南山区每套390万元及以下,罗湖区、盐田区为310万元及以下,宝安区、龙华新区为240万元及以下,龙岗区为210万元及以下,光明新区为190万元及以下,坪山新区、大鹏新区为160万元及以下。

       《深圳特区报》报道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标准的调整是政府的一项例行管理工作,是根据上年度住宅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测算得出的,测算时新房和二手房的价格都要纳入统计和测算。通过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刚需、改善性需求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和扩大住房消费。

       2015年以来,深圳房价出现了快速上涨,尤其是在“330”新政之后,连续多月领涨全国。最新数据显示,深圳8月一手房成交均价36159元/平方米,二手房成交均价为40346元/平方米,与4月相比分别上涨了37.1%、12.3%。其中部分片区的房价上涨幅度高达40%。

       这使得许多普通住宅被“豪宅”。以龙华新区为例,位于白石龙的某二手楼盘价格从年初的3万元/平方米上涨到了4.3万/平方米,以70平方米建设面积计算,年初总价210万元符合普通住宅标准,但后续总价已上升到300万元,以旧版标准的240万元来看,就成了豪宅,无法享受普宅住宅税收优惠。

       调整后,享受普通住房税收优惠的政策范围得以扩大,刚需、改善性需求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将有所降低。

       目前,深圳市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普通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还是以上述白石龙某楼盘为例,如果购买70平方米住房,且是家庭唯一住房,调整前需要按照3%税率征收9.03万元契税,调整后可按照1%税率征收3.01万元契税,可节约6.02万元。

       业内分析,这将有利于深圳楼市更加稳健发展,引导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摘自第一财经日报